公司办理清算的步骤如下:
成立清算组
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可以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成立后,应立即在法定期限内直接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以便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理公司财产
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理过程中,清算组应对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及债权和债务进行全面清查。
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清算方案应包括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等内容。
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组根据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税款,然后清偿公司债务。
申请宣告破产
如果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清算组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司破产。
注销公司登记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和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及各种财务账簿,并将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进行公告。
终结清算工作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步骤完成后,公司清算工作全面结束,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在整个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清算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