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时间:2025-01-05 23:23:19

商洛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如下:

下载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申请人需要从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填写表格后,需由单位经办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材料并审核

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送到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进行验证。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审核资料原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会当面告知。对符合条件的,留存资料复印件,并在公示无异议后,将提取金额划入提取人所在单位账户。特殊情况需转入缴存人账户的,必须由单位经办人填写明确意见,注明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和开户行及账号,划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提取人。

提取方式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部分提取和全额提取两种方式。

部分提取适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偿还个人购买或建造自住房屋贷款本息,以及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等情况。提取额度根据购建、大修资金需要及公积金账面余额确定。

全额提取适用于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在职期间去世等情况。

法律依据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法律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根据这些条款,职工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时,职工需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管理中心应在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

建议:

在提取公积金前,建议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详细的提取条件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提取过程顺利。

如果职工无法亲自办理提取手续,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