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中能够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以公司名义购买车辆时取得的发票,可以在发票勾选平台中勾选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纳税人真实进口货物时取得的海关缴款书,可以按照规定抵扣增值税税款。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发票,可以按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若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还可以加计1%抵扣进项税额。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时取得的发票,可以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具体抵扣方式包括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
发票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发票可以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具体抵扣税率根据不同类型的通行费发票有所不同,例如高速公路通行费为发票金额÷(1+3%)×3%。
技术维护费发票: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以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农产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应当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和自身业务情况,选择合适的普通发票进行抵扣。同时,需注意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符合抵扣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