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请工伤鉴定需要提供以下手续:
书面申请:
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
1份。
认定工伤决定书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
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病历材料:
包括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职业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建议:在申请重新鉴定时,务必按照要求准备齐全所有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鉴定过程的顺利进行和鉴定结果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