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宅基地证书的流程如下:
申请
申请人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等。
村委会审核
村委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张榜公布1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乡镇政府。
现场勘测与审批
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进行现场勘测,审查合格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批。
县政府审批
县政府对上报的宅基地使用证申请进行审批,并发放宅基地证。
办理材料
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申请书、委托书、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等。
其他相关手续
对于在1987年1月1日前建房占用的宅基地,无需再提供用地审批手续,可以直接按实际使用面积办理土地证。
对于在2008年1月1日前建设的宅基地,可以不提交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权籍调查与公示
由专业团队进行权籍调查,实地考察每一块宅基地,并进行公示,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准确。
验收与发证
建设完工后,申请需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宅基地证。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流程逐步办理,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向当地村委会、乡镇政府或县国土资源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