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访是指在因各类矛盾纠纷引发的涉诉信访过程中,信访人采取以下非理性手段,妨碍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对社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行为:
哄闹 :在信访过程中大声喧哗、吵闹,扰乱公共秩序。围堵:
在法院或其他国家机关门口聚集,阻碍人员进出和工作。
冲击:
采取暴力手段冲击法院或其他国家机关,造成秩序混乱。
暴力:
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或伤害他人,危害公共安全。
威胁:
以暴力相威胁,恐吓他人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非理性手段:
包括静坐、拉横幅、围堵工作人员、要求领导亲自接待、阻碍交通等行为。
多次无理缠访:
对已经处理或回复的事项,不按照法定申诉途径进行申诉,多次到国家机关采取上述行为。
煽动他人:
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参与缠访、闹访。
幕后操纵:
幕后操纵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非访、缠访、闹访。
携带危险物品:
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上访,威胁公共安全。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可能触犯其他罪名,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建议
信访人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反映问题,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上述非理性手段。
国家机关应依法处置违法上访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