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注销需要以下材料:
清理、核销发票
《发票领购簿》
发票专用章(无购票记录的不需提供)
税务相关证件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国税局注销单复印件(共管户提供)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工商部门文件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个体2份)
工商部门注销决定(《营业执照》被吊销者提供)
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身份证明
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经营者不能到场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如适用)
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及CA证书(如适用)
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如适用)
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如适用)
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如适用)
公司解散的决议、清算报告、登报证明等(如适用)
其他相关文件(如公司原始档案、其他经营许可证的注销证明等)
费用
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的费用(如执照丢失)
税务注销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如补税、罚款等)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可以前往辖区工商所或相关税务、银行机构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以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