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医保报销需要以下手续:
确认生育保险参保情况
孕妇需要确认所在单位已为自己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手续
在一些地区,孕妇可能需要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手续,例如在广州可直接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前台办理申请。
产检费用报销
在产检过程中,如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部分地区可直接刷社保卡结算,如不能直接结算则需个人先行垫付费用,并保存好相关票据,如门诊病历或孕产妇手册复印件、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门诊收费收据原件、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付方原件等,以备后续报销使用。
分娩期间费用结算
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时,如已满足当地的生育保险缴费等要求,一般可直接使用社保卡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分娩产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等。
如果是异地分娩或者存在特殊情况不能直接结算的,需个人全额垫付费用。
产后费用报销
对于产前垫付的产检费用和分娩时未直接结算的费用,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生育医疗费用票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等),按照当地规定的时间(一般在产后一定期限内,如1年内),由本人或单位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准备报销材料
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
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费用清单)。
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医保卡。
结婚证。
独生子女证(孩子的)。
单位证明(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