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行为多种多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形式:
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利用新兴行业、新概念投资、虚拟货币等为噱头的非法集资活动。
通过“免费旅游”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等民间理财类公司平台开展非法集资。
一些限定业务的机构组织超范围开展非法集资。
这些行为通常涉及虚假项目、非法承诺高回报、利用传销手段等手段,最终目的是非法占有投资者的资金。投资者应提高警惕,避免盲目跟风投资,以免上当受骗。在参与任何投资活动时,务必核实相关企业的合法性和项目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