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
这是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证明,受法律保护。国有土地只有使用权,分为土地转让和划拨,一般开发商拿到地建房子就是通过国家政府的土地转让获得使用权,年限一般在70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这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用地单位就不能用地,房地产商的买卖这一类房子也属违法行为,因此也就不能获得房子的其他相关证件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本证件则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并予以颁发。倘若无此证件,将被视为违规建筑的存在。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或建设工程开工证):此证件由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负责核对并签发出台。唯有持有此证,方可开展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商品房销售或预售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 住宅使用说明书:
这些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而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进行交付使用的时候,向购房人所提供的对商品住宅的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总结:
购房者在购房时需要准备上述的六证二书,以确保购房的合法性和自身权益的保护。这些证件在购房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缺少任何一个证件都可能导致购房行为无效或产生法律纠纷。因此,购房者在购房前务必仔细检查并确保所有证件的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