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债务通常不能转移:
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
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密切相关,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的债务,如基于信任关系建立的委托债务。
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转移的债务
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有明确约定,指明某些债务不得转让,则这些债务不能转移。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法律中明确禁止转让的债务,例如保管合同中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的情形。
未通知债务人的不可转移
如果债务转移未通知债务人,则该转移对债务人不生效。
为遵守一定程序的不可转移
某些债务的转让需要遵循特定的程序,未遵循这些程序则不能转移。
转让的债权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可转移
如果债权转让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则该转让无效。
转让使得债权主要内容发生改变的不可转移
如果债权转让会改变债权的核心内容,则通常不允许。
未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的不可转移
如果债权转让没有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则转让协议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的转移,则不论上述何种情形,债务都应视为具有可转移性,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