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不允许携带的物品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易燃易爆物品
酒精、汽油、油漆、泡沫填充剂、香蕉水、含有酒精的花露水、松香水、打火机、含有易燃成分乙酸乙酯的洗甲水、发胶摩丝、鞭炮、仿真枪、射钉枪等。
管制刀具
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且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刀尖角度大于60度且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陶瓷类刀具等。
爆炸物品
弹药(如炸弹、手榴弹、手雷等)、爆破器材(如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烟火制品(如鞭炮、烟花等)。
毒害品和腐蚀性物品
砒霜、敌敌畏、硫酸、盐酸、双氧水等。
放射性物品
夜光粉、发光剂、放射性同位素等。
其他危害客车车辆公共卫生或运行安全的物品
含有易燃成分的乙酸乙酯的洗甲水、发胶摩丝等。
动物
宠物或禽鸟等动物(部分情况下,如农村客运车辆经营者可视情允许携带少量家禽)。
其他限制携带的物品
24度至75度的酒精及酒类饮品、指甲油、去光剂、自喷压力容器物品、安全火柴、锂电池、充电宝等,但数量有限制。
建议出行前仔细查阅相关规定,确保携带物品符合要求,以免影响行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