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权 属于债权。租赁权是承租人依据租赁合同对租赁物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和收益等,但这些权利是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的,因此属于债权的范畴。尽管租赁权具有物权的某些特征,如占有和使用,但由于物权法定主义,租赁权并未被正式认定为物权。
具体来说,租赁权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请求权:
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保持租赁物处于适租状态。
占有租赁物并使用收益的权利:
承租人可以实际占有租赁物,并享受其带来的经济利益。
此外,租赁权具有专属性和期限性。租赁权只能由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所有,不能随意转让或继承。同时,租赁权是有期限的,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需将租赁物归还给出租人。
综上所述,租赁权是一种典型的债权,具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物权特征,但并未成为正式的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