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确权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确保家庭成员信息完整精确。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且身份证上的名字、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必须与其他相关材料一致。
土地来源证明材料
祖传宅基地:族谱、先辈们的分家契约等,有助于追溯宅基地的历史来源。
合法交易宅基地:规范且合法有效的买卖协议,详细写明宅基地的位置、面积、交易价格、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
历史遗留问题宅基地:早期的土地使用税缴纳单据、水电费缴纳记录等间接性证明材料。
其他材料
宅基地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由相关部门实地测量获取,准确反映宅基地的位置、范围和边界情况。
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村里开具的关于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原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或宅基地批准文件。
村委会相关证明材料,如宅基地使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办理任一宗宅基地使用证均需该村农民集体同意。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原有土地证但户口后来迁出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原件。
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法买卖房屋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协议原件。
继承的,需提供派出所(村委、医院)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的有关证明原件。
分家析产的,需提供分家析产的有关证明原件。
法律文书
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判定书、裁定书等。
授权委托书
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以上材料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进行准备,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