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楼手续涉及多个环节和证件,以下是一般性的手续列表:
用地手续
接收土地并进行场地平整。
委托测量机构进行基础测量。
申请项目征地并进行建设用地预审。
召开用地审查会议并等待政府征地批复。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与国有土地出让方签订相关合同。
提交用地预审意见和其他必要文件。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开工许可证并进行招投标工作。
提交相关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产权确认。
提交预售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
农村村民建住宅手续
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进行公示。
经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初审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审批。
宅基地批准后,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村民住宅建成后
国土资源所检查土地使用情况并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其他相关手续
提交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原宅基地不动产权证等。
可能需要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和公示。
乡镇政府受理审核,涉及多部门联审,最终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建房竣工后,申请竣工验收并核发合格证,最后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建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与当地相关部门密切沟通,确保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办理所有手续,以避免后期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