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对于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明确表达双方希望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意愿。
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况。
2. 仲裁事项
明确约定提交仲裁的具体争议事项。
争议事项应具有可仲裁性,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3.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明确约定适用的仲裁机构名称。
即使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也视为选定。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启动仲裁程序的前提条件。如果仲裁协议的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导致仲裁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