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市进行转学,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办理条件
因户口迁入合肥市或要求转入合肥市民办学校。
户口迁出合肥市。
因家庭居住地变动,新居住地离原校5站路及以上,且户口迁移(房产证与户口簿一致)。
办理手续
转出学校:
开具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联系函。
提供户口簿、转学联系函等相关材料。
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章。
开具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材料。
转入学校:
审核转学联系函及相关材料。
同意接收并复函给转出学校。
接受转学材料并经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安排到相应年级入学。
家长:
持户口簿、转学联系函等到学区内所属学校申请转学。
填写《市中小学生转学联系表》。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进城务工合同、暂住证等)。
特殊情况
合肥市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除非因家庭居住地变动且满足一定条件。
高中学生转学需满足特定条件,如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有正当理由、符合“同级示范方可转入”原则且转入学校班级有空额等。
材料准备
学生的转学联系函。
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
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