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记录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管理的,其更新频率如下:
每月更新:
个人的信用记录会每月自动更新一次,通常在每月的1日至5日之间进行。
核查和处理时间:
虽然信用记录是每月更新,但征信中心需要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
不良记录保存时间:
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存档时间最少三年,一般五年,最长7年,破产记录保存12年。
信用查询记录保存时间:
信用查询记录保存两年,好的信用记录永久保存。
综上所述,人行记录一般会在每月的1日至5日之间更新,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和处理。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保存时间根据不同类型有所不同,最少三年,一般五年,最长7年。信用查询记录保存两年,好的信用记录永久保存。
建议在需要查询或了解个人信用记录时,注意查看征信报告的更新时间,以确保获取的信息是最新和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