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休息期间的工资计算遵循以下规定:
正常提供劳动
如果职工在隔离观察期间、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正常支付工资。
未提供劳动
如果企业因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协商假期抵用
用人单位可与职工协商,使用职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
远程办公视为正常上班
如果职工因疫情影响在家远程办公,视为正常上班,应依法支付工资。
生活费标准
江苏省的生活费标准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合同约定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工资应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支付。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实施应参照当地最新的政策和规定。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