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支解发包

时间:2025-01-13 06:42:07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支解发包的情形包括: 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此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和第八十七条也明确禁止了支解发包的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后果。

具体来说,支解发包的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建设单位将整个单位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并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例如,在某个案例中,发包人将桩基部分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并与之签订分包合同,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因此被视为支解发包。

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这也属于支解发包的一种形式。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这些行为同样构成支解发包。

综上所述,支解发包的关键特征在于建设单位将一个应当独立完成的单位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并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法律后果。因此,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支解发包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