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证据是指审计人员获取的能够为审计结论提供合理基础的全部事实。审计证据的收集方法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文件审阅
包括文件查阅和审阅,通过查阅文件了解相关领域的知识,把握整体,寻求审计判断的法律依据,找出审计所需的相关记录或资料。
历史资料分析
涉及被审计项目的重要会议纪要、研究报告、统计数据、评价总结等历史材料,通过检查、验证和分析这些资料,帮助审计人员更新并扩充当前审计项目的相关信息。
调查访谈
通过调查问卷或面对面询问的方式,从分散的群体中获取对某一事项的评价意见和信息。调查问卷需要设计科学合理的表格,访谈则需要使用不同的技巧,确保谈话围绕主题展开,并做好记录。
实物证据
包括固定资产、存货、有价证券和现金等,通过实际观察或盘点取得,用以确定实物资产的存在性。
书面证据
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核算资料,以及审计人员进行函询时的往来信件和有关人员出具的书面证明等。
口头证据
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人员提供的言词材料,如应审计人员要求提供的证言等。
视听或电子证据
包括录音录像、计算机存储和处理的数据等,用于证明审计事项。
鉴定和勘验证据
由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出具的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用于证明特定事项。
环境证据
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内外部环境、设施、管理等,用于辅助审计判断。
计算与分析
审计人员通过计算、比较和分析数据,获取相关证据,例如计算财务比率、比较历史数据和行业平均数据等。
确认函
向第三方发送确认函,以核实相关信息,例如向银行发送确认函以确认客户的账户余额。
观察法
审计人员直接观察相关事物、活动或过程,以获取相关证据,例如观察公司的生产线、库存情况、员工工作情况等。
检查法
审计人员对相关文件、记录、会计账簿等进行检查,以验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