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放宽应届生认定标准,让择业更宽容

时间:2025-03-18 12:12:00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史传芝)说到应届毕业生,大家就会认为是毕业当年的学生。过去,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简章中,所定义的应届毕业生也往往局限于毕业当年和离校2年未就业毕业生。现在,这种定义变了。

近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印发《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放宽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应届生认定标准。

《通知》明确: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其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以本人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商注册登记等均不影响其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届毕业生岗位,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商注册登记等作限制,鼓励毕业生尽早尽快就业。

新疆师范大学2025届毕业生张健强一下就少了很多焦虑。“应届毕业生认定标准放宽了,也就不怕因为短期工作或实习缴纳了社保失去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在报考公务员、进入国企事业单位时不能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应的优惠政策,增加了自己就业机会和选择范围。”

张健强的想法绝对不是个例。这对于很多高校毕业生来说,无疑都是个好消息。

这一政策的优化,体现了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高度重视,更彰显了社会对于青年人才成长的关怀与支持。

如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选择日趋多元,出现了“慢就业”“灵活就业”等新情况,放宽“应届生”认定标准来匹配毕业生的“就业节奏”,是更贴近时下就业形势的主动作为,将让毕业生的择业更加从容。

当然,政策的放宽也意味着竞争的加剧。当更多毕业生可以报考和应聘同一岗位,这无疑增加了求职难度。因此,毕业生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也应积极提升自身能力。同时,人社等相关部门和高校也需要更多宽心举措。比如,对在校学生强化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更加精准送政策送服务进校园等,为毕业生就业进行更科学精准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