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公安发布通告

时间:2025-04-17 1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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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正在侦办张长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被依法逮捕。为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查清案件事实,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案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登记和证据收集。

为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提醒:请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携带相关投资材料,于2025年5月14日前到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请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

一、登记对象

所有在张长亮经营的日照桓德商贸有限公司参与集资的未报案集资参与人。

二、登记内容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投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微信及支付宝转账记录截图,需包含每笔投入的本金、赎回本金及利息或收益;

3、本人签订的所有相关合同及协议的复印件;

4、其他能反映案件投资情况的相关凭证、收据、照片、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宣传资料等。

登记地址: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经侦大队

联系人:安警官、王警官 0633-3664209

特此通告

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

2025年4月15日



来源:东港发布 综合东港公安

编辑:李阳

审核:费洪涛

值班主任:王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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