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目录的编写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格式:
序号 :使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编号。如果证据较多且内容繁杂,可以分组编号,例如“证据1-1, 证据1-2, ...”。补充提交的证据应从之前的序号接续编号。证据种类:
根据提交的证据类型填写,如身份证、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
页数:
填写每份证据的页码。如果证据有多页,需详细列出页码范围。
证据原件或复印件:
明确标注每份证据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证明目的:
简要说明每份证据所要证明的具体事项,例如身份证用于证明原告的身份信息。
备注:
这一栏通常可以不填,但在某些情况下,如证据来源特别复杂或需要额外说明时,可以填写相关信息。
其他可选部分:
有些情况下,证据目录可能还包括证据名称、证据类型、提交人签名和日期等信息。
示例
序号:
1
证据种类:
身份证
页数:
1
证据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
证明目的:
证明原告的身份信息
备注
通过以上步骤和格式,可以清晰地编制出一份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