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一种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允许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暂时获得自由。以下是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
可能判处较轻刑罚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社会危险性低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健康或特殊情况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其他特定情形
对于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或复核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在申请取保候审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申请。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并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确保被取保候审人不会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传随到。
需要注意的是,累犯、犯罪集团主犯、故意自伤自残逃避侦查的嫌疑人,以及犯有严重暴力或其他严重罪行的嫌疑人,一般不得申请取保候审,除非他们符合上述特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