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价款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预付款
预付款是发包人在开工前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
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预付款用于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施工准备事项。
进度款
进度款是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
进度款的支付方式通常包括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以及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结算款
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
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
质保金
质保金是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预留的一部分款项,用于在工程竣工后的一定期限内对工程质量进行保修。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等。
建筑安装工程费进一步细分为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和其他费用,其中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间接费包括施工管理费和其他间接费用;其他费用包括法定利润和税金等。
这些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工程价款的全貌,涵盖了从项目启动到竣工结算的各个阶段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