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积金是指 教师在工作期间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修、租赁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它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项义务性住房储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用于保障和改善职工家庭住房需求。
具体来说,教师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通常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来计算,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则是当月工资乘以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一般在5%-12%之间,具体比例由不同地区和单位的规定而定。
教师公积金的用途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补贴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部分。
总之,教师公积金是一种重要的住房福利,旨在帮助教师解决住房问题,提高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