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三条也明确指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因此,招标人需要在 3日内对质疑进行回复,并在某些情况下(如财政部门投诉后),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则应在30个工作日内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三条也明确指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因此,招标人需要在 3日内对质疑进行回复,并在某些情况下(如财政部门投诉后),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则应在30个工作日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