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可以领哪些东西

时间:2025-01-13 07:58:33

辞职时可以领取以下材料和款项:

离职档案:

包括离职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公积金卡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如果有就领取,没有就不领)。

工资和加班费:

包括未支付的工资、奖金、绩效提成、年终奖、工作日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和高温津贴。

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休年休假工资:

如果公司确实无法安排员工休年假,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补偿标准是日工资的三倍。

失业保险金:

如果员工因非本人意愿离职,并且之前的失业保险缴满一年,完全符合条件,那么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其他福利和物品:

包括工作交接表格、社保相关材料(如养老手册、公积金卡、医疗卡等)、原单位出具的正规离职证明、与原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等,这些文件可以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建议:

在辞职前,确保与用人单位明确所有相关事项,包括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等,以便在离职时能够顺利领取所有应得款项和材料。

如果对离职后的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有疑问,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单位,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