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民警”这一概念并非一个常见的法定用语,但在实际警务工作中,存在通过签订合同形式参与警务工作的人员,一般被称为 合同制民警或 协警。
合同制民警定义
合同制民警是指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他们没有正式编制,而是以合同形式参与警务工作。
这类民警通常在公安机关的管理下,协助正式警察开展部分执法和警务工作,但他们的职责范围和权限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合同制民警与正式编制警察的区别
编制:合同制民警没有正式编制,而正式编制的警察一般是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
待遇:合同制民警在编制、待遇、晋升等方面与正式警察存在一定差异。
执法权限:合同制民警不具有正式警察的全部执法权力,他们通常在正式警察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并且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
法律依据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警务辅助人员分为勤务辅助人员和文职辅助人员。
社会角色与定位
合同制民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他们通常在完成辅助任务时,必须在编民警的带领下进行。
总结来说,合同民警是通过签订合同形式参与警务工作的人员,他们与公安机关签订合同,在一定期限和条件下履行部分警务职责,但在编制、待遇、执法权限等方面与正式编制的警察存在明显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