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有什么权益

时间:2025-01-11 08:52:33

劳动者享有以下权益: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休息休假的权利:

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者有权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工作中的安全卫生知识和应急措施,并获得各项劳动保护条件和待遇。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劳动者有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自身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发展的需要。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还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如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民主管理的权利、参加劳动竞赛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等。

这些权益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工作条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