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总收入什么意思

时间:2025-01-10 14:14:34

家庭总收入是指 调查户中生活在一起的所有家庭成员在调查期得到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总和,不包括出售财物和借贷收入。

具体构成如下:

工资性收入:

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它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其他劳动收入。

经营净收入:

指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生产经营收入中扣除生产成本和税金(但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后所得的收入。

财产性收入:

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转移性收入:

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等;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

家庭总收入的计算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无论收入是补发还是预发,只要是调查期得到的都应如实计算,原则上不作分摊。考虑到对样本量小的区县影响较大,大笔收入可以分摊记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