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是指在 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这种活动是法定证据的一种,对案件的裁决具有重要的乃至决定性的影响。
具体而言,司法鉴定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法医鉴定:
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内物、毛发等进行鉴别和判断。
司法精神病鉴定:
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
刑事技术鉴定:
对指纹、脚印、笔迹、弹痕等进行鉴别和判断。
会计鉴定:
对帐目、表册、单据、发票、支票等书面材料进行鉴别和判断。
其他鉴定:
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等。
司法鉴定的启动通常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并由法院严格审查拟鉴定事项是否属于查明案件事实的专门性问题。鉴定人必须是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和人员,他们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鉴定,并确保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总之,司法鉴定是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之一,对案件的裁决具有重要的乃至决定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