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妥善化解 握手言和共促和谐

时间:2025-04-07 18:34:00

大象新闻记者 魏刘涛 通讯员 陈梦姣

近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孙康君和副庭长郭喜珂妥善化解两起当事人互为原被告的医患纠纷。其中,郭喜珂承办的案件判决后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孙康君承办的案件则是原告以被告履行完毕为由申请撤诉,双方当事人一度激化的矛盾经两位法官不懈耐心释法和倾心调解,得以成功化解,既解决了医患矛盾,又促进了社会和谐。患者一方当事人还送来一面写着“执法为民一身正气 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鲜红锦旗。

案件背景:互为原被告,矛盾一触即发

该案源自于某(化名)与甲、乙两医院间的医患纠纷。于某因身体不适前往甲医院就诊,但因治疗效果不佳,遂又转至乙医院治疗,后不治去世。于某家属与甲、乙医院因诊疗效果、费用结算等问题产生分歧。于某家属认为两医院存在诊疗过错,遂诉至金水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并申请鉴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为:甲医院为于某提供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系同等原因;乙医院为于某提供的诊疗行为未见过错之处。承办法官郭喜珂在组织当事人多次调解无果情况下,厘清双方责任,明确原告方各项损失,依法判决甲医院向于某家属承担部分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并向当事人判后答疑,再度释法明理,该案当事人均未上诉,事后原告还为郭喜珂送来锦旗,以表认可和感谢。

然而,纠纷并未就此结束,乙医院认为于某家属未按约定支付医疗费用,在该案尚未结案时,便以于某家属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双方再度对簿公堂,而这次双方诉讼地位则与之前完全相反,矛盾一触即发。

调解过程:法官耐心释法,双方握手言和

乙医院诉于某家属医疗费一案由孙康君承办。孙康君认为,该案涉及医患关系,矛盾较深,涉及数额较大,如果依现有证据直接判决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对立情绪。为妥善化解纠纷,孙康君决定尽量以调解为主,力求实现案结事了。调解贯穿了案件整个审理过程。法庭上,孙康君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并结合本案案情和证据,针对双方争议焦点逐一分析。一方面,她向于某家属详细解释了医疗行为的专业性和风险性,引导其理性看待诊疗结果;另一方面,她也向医院指出其在沟通和服务中的不足,建议其加强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经过孙康君多次耐心调解,双方逐渐放下成见,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于某家属向医院结算医疗费,医院适当减免部分医疗费用并撤回对于某家属的起诉,双方握手言和。

典型意义:化解医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两案的妥善处理,有效化解了医患矛盾,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彰显了法治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随着医疗服务的普及,医患纠纷时有发生,如何妥善处理此类纠纷,既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又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金水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特别是在医患纠纷等事关社会秩序、民生权益的案件中,尤其注重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本案医患纠纷的成功化解,正是这一工作理念的生动体现。下一步,金水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金小法提醒广大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理性看待诊疗效果,如有疑问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同时,医疗机构也应加强医患沟通,提升服务质量,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只有医患双方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才能共同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