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营业税:
针对企业或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得到的营业额进行征收。
个人所得税:
针对个人所得的税收,包括工资、稿酬、奖金等。
房产税:
根据房屋的价值进行征收,用于地方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城市维护建设税:
对城市建设和维护提供资金的税收,税率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
车辆购置税:
对购买车辆进行征收的税费。
印花税:
针对特定经济行为或凭证的税收,如股票交易、房屋买卖合同等。
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
土地增值税:
对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价格增值部分进行征收。
资源税:
对使用或开采自然资源征收的税。
企业所得税 (2002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内资企业):对企业经营所得进行征收。社会保险费:
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而设立的基金。
文化事业建设费:
用于支持文化事业的发展。
地方教育附加税:
随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同征收的附加税。
耕地占用税:
对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征收的税。
车船税:
对使用车船征收的税。
契税:
对不动产的买卖、赠与、交换等行为征收的税。
烟叶税:
对烟草产品征收的税。
屠宰税:
对屠宰活动征收的税。
筵席税:
对举办筵席征收的税(已失效)。
农业税、 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对农业和牧业征收的税及其附加。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征收内容可能会因地区差异和政策调整有所变化。此外,随着政策的调整,可能会有新的税种加入到地税征收的范围中,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税务政策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