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进行公证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扫描件。如果需要办理的是财产公证,则还需提供房产证、存款证明等相关文件。
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某些公证事项可能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具体要求需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而定。
其他可能需要的辅助材料。根据公证的具体内容和公证员的要求,可能还需要准备其他辅助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辅助证明、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权证明。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公证,则代理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权证明。
申请公证的文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公证的具体事项,可能需要提交相关的文书和证明材料,例如合同、章程、声明书、毕业证书等。
涉及财产关系的财产权利证明。如果公证事项涉及财产关系,则需要提交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发票等。
建议提前咨询具体的公证处,以获取更准确的材料清单和详细的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