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也称为委任合同,是指 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在这种关系中,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称为委托人,而接受委托的人称为受托人。
委托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相互信任:
这是双方签订委托合同的基础。委托人需要信任受托人能够完成所委托的事务,而受托人则需要愿意承担这一任务。
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事务:
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必须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并且相关费用也由委托人承担。
授权范围:
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行事,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可能不被委托人承认。
报酬问题: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这主要取决于委托人是否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责任归属:
在委托过程中,如果受托人因自己的过错给第三人或委托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如果委托人在指示受托人时存在过失,委托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委托合同可以适用于各种民事主体之间,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委托关系,可以涉及法律事务也可以涉及非法律事务。
综上所述,委托合同是一种典型的劳务合同,它基于双方的信任和约定,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事务,并可能涉及报酬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