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拾得

时间:2025-01-09 16:41:42

拾得是指 发现并实际占有遗失物的行为。这一行为涉及两个核心要素:

发现:

指认识物之所在。

占有:

指对物在事实上的支配管领能力。

拾得行为通常为无因管理行为,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认为是无主物拾得的,不构成无因管理。法律对遗失物拾得的规定与无因管理多有不同,因此,无因管理的规定只有补充适用的余地。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能成为拾得人。

此外,拾得遗失物后,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如果经过招领公告无人领取的,则可以由拾得人拿到物品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