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单位不让休产假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投诉: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并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与单位协商无果,您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并作出仲裁裁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您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您还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这些部门在接到申诉书后,应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如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议您首先尝试与单位沟通协商,明确自己的产假权益并要求单位予以保障。如果协商无果,再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在维权过程中,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医院的住院证明、医生开具的产假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