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一些免税的劳务类型:
对外劳务合作:
境内单位与境外单位签订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和协助中国公民赴境外工作,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人员管理劳务。
医院和医疗机构服务: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教育劳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以及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农业相关服务: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
文化体育活动: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的文化活动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的文化活动门票收入。
科研单位技术转让:
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特定人群个体经营:
包括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复转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海归人员、农民在本土创业及农民工返乡创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扣减营业税等。
境外提供劳务:
境内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的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以及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某些服务业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请注意,税收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和变化,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得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