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系统部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综合管理部门
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包括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以及信息、议案、建议、提案、保密、统计、新闻发布等工作。
政治部:负责全局队伍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包括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表彰奖励等,同时指导全局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警察文化建设和内部宣传工作。
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及审计工作。
警务督察中队: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处:负责监督全局公安经费收支以及财政法纪的执行,对全局正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业务部门
指挥中心:负责受理“110”接报警工作,调度、指挥、协调各项紧急任务。
刑侦支队:负责侦破各类刑事案件,包括盗窃、诈骗、凶杀、毒品案件等。
经侦支队:负责处理经济类犯罪案件,如合同诈骗、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
治安管理部门: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管理特种行业、危险物品等。
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交通管理、车辆管理、驾驶员培训等。
消防部门:负责火灾预防、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人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
国内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法制支队: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警务保障部:负责警务装备、财务、后勤等工作。
其他部门
派出所:按职能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等,负责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和户籍管理工作。
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等,负责具体的执法和勤务工作。
现役机构:如边防、消防部门、警卫局等,负责特定的安全和执法任务。
这些部门共同构成了公安系统,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