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善意的援手
本应是温暖的传递
却因一句无端指责
差点演变成令人寒心的“碰瓷”闹剧
然而,事实真相在监控镜头下
一览无遗
5月27日21时31分许,63岁的韩某饮酒后驾驶两轮电动车,逆向驶入红山区太平街胡同。当行至与哈达街交叉口时,因操作不当,重重摔倒。这时,一名路过的热心市民迅速停车,不仅将韩某搀扶起身,还对电动车断电,以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这本是街头温暖的一幕
却因韩某酒意作祟的一句
“是你撞倒我的”
让暖心氛围急转直下
好在,路口监控还原案件真相。交管部门现场对韩某进行酒精检测,韩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22mg/100ml。

经过调查,交管部门最终认定韩某醉酒驾驶、逆向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酒驾、逆行皆属交通违法!
酒精麻痹神经,逆行暗藏危机
不仅危及自身安全
更威胁他人生命
交警提示
杜绝酒驾、拒绝逆行
莫让侥幸酿成悲剧
如遇善举,请以感恩之心回应
共同守护社会道德与法律尊严
来源:内蒙古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