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领结婚证需要什么

时间:2025-01-10 18:08:33

新沂领结婚证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包括家庭户页、索引页和当事人页,确保印章齐全且信息准确无误,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与当事人实际情况一致)。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可自带,婚姻登记机关也可免费提供照相服务)。

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或丧偶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离婚证、法院离婚调解书、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需同时带生效证明)、证明配偶死亡情况的死亡生效法律文书、火化证、因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等)。

双方均为山东省外户籍的,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沂南县公安局签发的一方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现役军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军人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不能用其他证明代替)、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等证件及证明材料。

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