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主要遵循以下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五十三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应当遵守国家规定,告知用户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相关风险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电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该法规定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及其在电子支付中的应用,确保电子支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该法旨在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电子支付作为网络安全的一部分,也受到该法的规范。
《商业银行法》:
该法规范了商业银行的设立、经营、监管等,对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银行和支付机构)有重要指导意义。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该条例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运营规范、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是规范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的重要法规。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银行卡清算机构的设立、业务范围、运营规范等,对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银行和支付机构)有重要指导意义。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该办法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运营规范、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是规范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的重要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网络支付的法律框架,确保电子支付的安全、合规和健康发展。建议相关企业和用户在开展网络支付业务时,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以保障各方权益。